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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将推出国内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示范合同

更新时间: 2006-03-30 15:52:08来源: 粤嵌教育浏览量:1878

       注册互联网上的收费电子邮箱,个人信息被盗用怎么办?看不懂英文显示的电子邮件发送情况怎么办?上海近期将推出国内有关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的示范合同,为网民与服务商订立合同"指路"。

       据悉,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《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》(示范文本),由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共同制订,预计将于3月15日前后正式推出。

       与目前互联网上常见的服务协议相比,这份示范合同明确提出,电子邮箱服务商有保护用户隐私的义务,约定服务商应依法对电子邮箱用户的个人信息"采取保密措施"。

       针对部分用户反映看不懂英文显示邮件发送情况的问题,这份示范合同设置专门条款,约定电子邮箱邮件的发送情况"应当至少以中文形式表达",改变以往仅仅使用英文提示的做法,让用户能够清楚掌握邮箱的运行状况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这份示范合同还明确约定,用户不得利用电子邮箱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侵害国家、社会、他人利益的信息。这将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"垃圾邮件"。

      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周宾卿律师表示,这份示范合同将以电子版本的形式在网上订立,用户只要在阅读合同条款及附则后点击"我同意",就表示合同生效。示范合同不带有强制性,主要是给订立合同的双方,尤其是普通消费者提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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